2018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450元,是1965年有统计数据以来的106倍,消费支出不断增加,达到7452元,是1980年有统计数据以来的35倍;
2018年,粮食产量达到104.4万吨,是1951年的6.8倍;蔬菜产量达到72.57万吨,是1985年有统计数据以来的12倍;肉奶产量分别达到27.80万吨、40.87万吨,是1978年有统计数据以来的5.9倍、4.4倍;
对于西藏农牧业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林木如数家珍。
西藏和平解放后至民主改革前,农牧业处于缓慢发展时期,西藏仍然保持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农奴主对生产资料及农奴人身绝对占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农业生产基本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用自然游牧方式,农牧业发展缓慢。这一现状直至1959年民主改革才被彻底打破。
1959年民主改革到1965年自治区成立前。1959年我区在山南乃东县克松村拉开了民主改革序幕,全区约80万翻身农奴和奴隶分到了280万亩耕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3.5亩多土地,实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昔日的农奴成为土地的主人,成为国家的主人。
1965年自治区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中央根据西藏建设的需要,选派优秀科技人员进藏工作,全面推广农作物和牲畜良种,农牧业科技含量逐渐提高。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兄弟省市的无私援助下,经过全区党政军民的艰苦努力,西藏经济社会迅速向前发展。1977年,粮食首次突破50万吨大关。
从1978年到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前。1980年召开的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是我区走向改革开放的历史转折点。这一时期,我区进一步放宽农牧区政策,实行在坚持土地、草场公有制的前提下,农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政策,且是全国第一个免征农业税地区。这一时期,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西藏农牧区经济的重要支柱。农牧区经济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种植业结构由二元向三元转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多数群众的温饱得到解决,实现了粮油基本自给,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4元增长到1399元。
从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到现在,农牧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进入21世纪,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了“科技兴藏”战略、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西藏农牧业发展有了新的飞越。先后落实各类农牧业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269亿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牧民收入有50%以上乃至更高比例得益于该项政策,成为全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最大、受益面最广、最受农牧民群众欢迎的政策。粮食产量于2015年突破并已连续4年保持在100万吨以上,肉奶产量从39.06万吨提高到68.67万吨。粮食、肉奶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
截至目前,全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5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348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6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18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65家;累计认定“三品一标”307个,岗巴羊、帮锦梅朵、艾玛岗土豆等具有西藏高原特色的农畜产品著名品牌不断涌现,一批“藏”字头高端、精品拳头产品畅销区内外。
“下一步,我们将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深入推进‘农牧业七大产业’发展,加快实施‘8个百千万工程’,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推动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林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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